理学院2018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2018-09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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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教务处《关于做好推荐2019级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》(江大教〔2018〕53号)和《江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》(江大校〔2016〕493号),为做好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2019级硕士研究生工作,确保此项工作规范、有序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机构
理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
组 长:孙梅
副组长:张正娣
委 员:王善民 孙梅 张正娣 许伯强 李医民 王正岭 宋晓平 王林君 房厚庆
秘 书:尹华
二、遴选办法
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根据教务处《关于做好推荐2019级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》和《江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》(江大校〔2016〕493号)的有关要求,采取“本人申请、学院审定”的方式进行。根据学生课程学习成绩、科研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能力,工作小组评价遴选出拟推荐名单。
三、遴选程序及要求
1.推荐工作采取“本人申请、学院审定”的方式进行,申请者填写《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》交学院。
2. 根据《关于做好推荐2019级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。
1)审核申请人的课程学习成绩;
2)审核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;
3)审核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能力。
3. 遴选工作小组综合2中课程学习成绩、科研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能力得分进行综合测评。
4. 根据综合测评的成绩,结合专业分布情况进行遴选,确定拟推荐名单。
5.拟推荐名单在理学院网上公示3天。
理 学 院
二〇一八年九月四日